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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河北邯郸的200多人用车拉至山东威海乳山现场看房,并用蒙骗的方式要求当场交购房定金,售楼处当场要求签写借据,交纳了1万元购房定金,并在3天后在本人不知无法贷款的情况下将本人12万6000元要走。售楼处在明知无法办理购房贷款的情况下,在定金协议的购房款支付方式上填写为“银行按揭方式”,后开发商以没有按时交纳购房款为由没收定金,不予退回。由于开放商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导致本人既无法购房,也无法要回定金,开放商具有明显恶意欺诈行为,由于本人已经,恳请有关部门为我主持公道,帮助要回房款。

其他 2014-11-01 21: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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