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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带来1.8克毒品于别人交易,被当场抓获,家里搜出了3克,他是第一次,没有前科,认罪态度好,他这种情况有希望判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14-11-02 13:5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符合如下情形,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可以聘请律师积极争取
    【追问】缓刑率有多大?
    【回答】要看具体情况
    【追问】具体情况是我朋友是第一次交易的时候被抓的,交易款没有拿到手,是不是算未遂?他没有前科,量有4.68克,而且认罪态度较好,怀律师,以您的经验,缓刑成功率高吗?有多少?
  • 您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争取缓刑判决。
  • 您好,我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可代理你的案子,可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的。。
    【追问】成功率高吗?
  • 能否判缓刑需要律师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 你好,涉嫌犯罪的,具体要结合犯罪情节等分析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刑法刑法》第347条 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 *** 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 *** 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五 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 *** 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 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情况,我会尽最大努力争取缓刑的,如需帮助可免费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依法辩护,争取缓刑
    【追问】成功率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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