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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问题:1、如其中一个人担任董事长不尽职,其他几人是否可以罢免他?(4人股份相加大于此人) 2、如果公司发生不幸事件,需要大的赔偿,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吗?不违法的情况下。

其他 2016-08-06 06:0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1 5个人出资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你们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性质,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都有。 2 员工因工受伤,如果给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支付,单位承担的是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你们需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们申请的期限超过可以让员工的家属来申请,员工申请的时间是一年之内。 3 发生赔偿,是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投资给公司的出资承担责任。
  • 要看公司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员工负伤,公司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特点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 你好: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1、设立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章程应按《公司法》的规定制定,但可以对《公司法》中规定可以由章程自行规定的事项进行变通规定; 2、股东转让股份本身是一种合同行为,可以协商确定股份价格,而不必按出资原价转让; 3、章程的该项约定有效! 4、可在公司成立后按股东认缴新的出资处理,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进行记载。
  • 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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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召开股东会罢免董事长,如果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股东不存在法定违法事由的前提下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建议聘请法律顾问,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
  • 1、股工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几个股东可以罢免董事长 3、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股东只在其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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