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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半年,因为家庭一些事情,日子没法过下去了,而且怀孕四个多月,一直指望这个婚姻能维持下去,最终还是没能如愿,没办法去打掉孩子,男方不闻不问,只催我离婚,所有费用都是女方自己出的,请问,男方该不该出点钱呢?

刑事辩护 2014-11-12 2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对家庭开支,男方有义务出钱。但是,鉴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发生的家庭开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权、债务。在起诉离婚时,你如果有证据证明有基于家庭开支的债务存在,可以要求对方负担一半。
  • 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离婚时没有赔偿的。只有分割共同财产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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