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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7月29号前,我与妻子关系十分好,可是8月8号奥运开幕哪天,妻子对我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转变,这十天,由于他的插足使妻子回避我而与他进行热恋,8月14号妻子把他叫回老家,8月17号妻子把我支回家,8月18号妻子便到他家与之同居时至今日,从8月18日到10月10他们一直同居,在他家里,他也知道我妻子有夫君,他也认识我。8月10妻子回来找我离婚,我问妻子为什么离婚,她说没有任何理由,就是想离婚。在协议离婚进行到孕检时,查到妻子己怀孕一个多月,妻子和他都承认小孩是他的,现在是他的插足让我也要离婚,又是他在我妻子肚中有了小孩使婚离不了,所有证据都以备齐,并由他书写签名,妻子签名,现在是不是可以告他破坏家庭,对我进行赔偿4万元呢?妻子现在也发现他是骗人的,可否向他提出对腹内小孩负责经济赔偿呢?

诉讼 2008-10-20 10: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第三者这种行为情节上还不能构成重婚罪,而民事方面法律上也没有规定无过错方可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所以你要求他赔偿你4万元不会受法律支持。你妻子虽然怀孕,但是是过错方,小孩是别人的,法律规定你可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你可以要求你妻子因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胎儿的问题,如果你妻子将小孩生下来了,就有权利向其生父要求抚养费,如果没有生下来,你妻子不能要求他承担什么经济赔偿。
  • 这种水性扬花的女人,你还要对她手下留情吗,把你男子汉的威严拿出来
  • 关键是证据问题
  • 告第三者于法无据。你只能在离婚时向有过错的妻子主张赔偿
  • 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们要离婚,可向你的妻子要求过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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