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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校的招聘,在学校招聘的时候没有说有培训费,等我们到了培训的地方后,就说让我们签贷款,我们问了这的负责人,他说:“我们签的贷款是我们培训完,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开始实习是2000元加补助,我们的贷款前6个月,每个月是还276元,后18个月是每个月847元,这些贷款不用我们的工资还,我们工作时,发的补助还贷款的,让我们不用为这个小事着相的。”但是,从10月9日起,安排工作的时候,只有少数的人在本公司上班的,其他人的就是找的其他公司的跟我们学的软件开发不相关的公司来面试(如销售),而且,他招我们时,说的是公司内训人员,可大多却没有安排在自己的公司,并且,我们也没有什么补助,签的贷款就变成自己贷的款,就只有自己还,跟招我们时,说的都不一样,这样算欺骗大学生吗?合理不?

仲裁 2014-11-07 14: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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