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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结婚前公司改制工龄买断和公司工资节余奖励了一些原始股份,现在该原始股份由于公司的发展,股本增加,由原来的两万多股变成现在的七万多股,并且该股在结婚后成功上市,现在我和我老婆夫妻关系破裂,请问该股份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 2014-11-08 14: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一个比较复杂且实践中不统一的问题,个人认为该股份由于并没有因为妻子的付出而使其增加,换句话说因为属于自然增值,配偶没有任何积极作用,无明显因果关系,介于其属于婚前股份,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 该股权及股权收益应属个人财产,即使离婚对方也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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