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律师,我在洛江购买了房产,去年交付首付,一直没有叫我签订正式合同,等国庆过后通知叫我签订,刚好国庆期间国家出台了新的利率消息,我以这些内容会发展到地方政策来为由,拒绝现在签订,想缓下时间,他们问我时间,我说元旦过后,他们说合同打印出来了,有效期只有三十天,如果有效期内不签将会带来麻烦,并且叫我和他们去房管局办理撤案要写下证明,说房子不要等原因,我说房子我要,我是暂缓签订合同,期间多次和我沟通,并带有一些威胁合同等会采取一系列对我不利的因素之类的,这样我算合法吗,我缓签,后面他们要是不办理是否也会有麻烦呢,谢谢。

其他 2014-11-08 0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