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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问下,我要回家不做了,老板拖欠工资,本来十月二十五就说不做了但他还是没结工资给,还一天推一天,然后老板朋友说不把他产品做完我就没的理由和他讲工资,我都不做了,还要强迫做,合理吗?

其他 2014-11-08 19: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不合理、不合法,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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