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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怀孕两个多月了,在这期间去顺德**医院多次检查,照了三次b超仍然未见胎心胎芽,孕酮明显下降。我朋友想保胎可医生诊断此胎不好不可保胎,需要终止妊娠。她听了医生的意见就住院进行稽留流产,用药三天不见组织物排出,再次b超复查却发现胎芽回声较强,胎心停止搏动。最后不得不人流。这样的情况医院是否应该承担一些责任?

其他 2014-11-10 10: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胎心停搏时间早于稽留流产之前,医院自然无明显过错。如果流产之后或流产导致胎心停搏,医院可能存在未建议到上级医院复查、确诊及判断失误疏忽过错,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补偿。
    【追问】流产后导致胎心停搏的。
  • 你好,建议申请司法鉴定。
    【追问】在当地司法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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