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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婆婆的原因,我要求离婚,并于2007年9月份经法院判决离婚了。由于我们结婚期间有一女儿,法院判决于每周六9点接走,到14点送回,对此并无异议。可在孩子生病时也强行要接,她并非真想孩子,没人去他家生病可以不接,有人去她家就非要接,而且孩子的父亲说不算。为了孩子早日康复,我没让接,就找人老打电话,在照顾生病女儿的同时还要对付各种骚扰,我想问是否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孩子在生病时可以不让接。

诉讼 2008-10-20 10: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用 你不让接就是了 有生效的判决 她如果觉得你侵犯了他儿子的探视权 叫他儿子起诉就是了 探视权是她儿子的 不是她的 以后接孩子 限定她儿子
  • 为了孩子的健康,孩子生病时可以不让接!就是对方告到法院,法官也会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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