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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在某中介的介绍下,购买了张某的房子,房子的性质是划拨土地建房,当时购买的时候无双正,但其卖方与中介一再向我保证能且一定在2010年底起取得我名下的双证,于是成交,分几次付款。到去年年底,钱还没有付完,证也还没有办到。卖方反悔了,要求原价退钱退房,此后就其是双方商议了好几次,卖方每次都想了不同的理由说,办不到证,要求原价退房,我方均不同意。现其卖方将我告上法庭,理由是 共同财产,其卖方家的四个女人不知情买卖,要求我退房,并赔偿他们家的房屋租金和诉讼费用。其实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请问老师:我应该如何应对啊,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啊?

争议解决 2010-06-12 18: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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