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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结婚前他父母到我家说好房子给我们可是现在不给了。我们结婚的第二天回门时我爸给我了我三万块陪嫁钱,说好二万的折子说是等以后有用在用(指的是有了小孩子用的钱)一万现金。等儿出生后他说要做生意,我不想给钱他做,他说好开张后每个月给我二百元钱(他就找我爸借的现金因为哪个钱还没有到期我不想取)现在做生意二年了每个月说好给我的钱没有给不说哪个二万也没有了。现在我们要去离婚了我父母给的哪三万我可以要回来嘛,要是他家不给这个钱哪个房子我可以分一半嘛,因为他父母跟我爸妈说好了结婚后房子他们不要给我们俩个人想怎么样都可以决得不好卖了也可以。反正给我们了。现在他家人反毁了不给。孩子的爷爷奶奶说哪个钱他们可以还给我前提是儿必须把儿给他们带用儿来交换。我的孩子又不是商品怎么可以用这个来换了,我既然生了她我当母亲的就会把孩子带大,我有这个责任。请问离婚后我可以把哪的三万要的回来嘛。

离婚 2019-09-12 01: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房子为一方婚前购买所得,则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 房产一人一半 协商不成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找当地律师面洽。
  • 以你所述,恐怕不行
  • 离婚时可以提出来,判决可能不会照顾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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