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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做事的时侯不小心把左手食指指甲位置切断了!请问我的工伤是如何陪偿的?

其他 2014-11-12 16: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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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 伤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工伤或者本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等病情稳定之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伤残鉴定,至于到底是几级伤残,以鉴定结论为准。之后根据鉴定的结果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先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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