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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身体原因,上半年打了六个月病假,后上了二个月半班,后又因身体吃不消又打了一个月病假,第二个月病假打去的时候,门店店长说:病假只能打到12月26日,以后要休息只能算事假(即时打了病假,也要算事假()以后每个月的养老保险还要自己交到公司去,大概500左右。我在这家企业做了六年。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

其他 2014-11-13 09: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病假的时间与你工龄、在该企业的上班时间都有关系,请详细说明
    【追问】本人在该企业工作六年,连续工齡23年,病假从今年1月10开始。
    【回答】根据相关规定,据你描述的你的情况,你在该单位可以享受9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如果工作确实无法继续胜任,你可以申请调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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