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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在镇上开三轮摩托载一人(无证无牌但是遵守交通规则)转弯后被后方轿车追尾,当时父亲及三轮车上人员受伤(存在头皮裂伤并缝合)住院,住院约1周后出院。对方责任人在发生追尾后就不见了,仅仅是对方车辆的乘坐人员报警并将伤者送到医院,当天及第二天仅肇事者子女到医院,而一直未见对方肇事司机,而据交警讲肇事司机在第二天到过交警队。对方一直提出私了并口头承认负全责,现因赔付的问题私了未果,拟于走法律程序!那么(1)对方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对方肇事司机为当地公职人员,与当地交警队有认识人)。交警队会不会做出当时肇事者曾到交警队报警的假证明?如何预防这一点来进行自我保护?(3)是否存在超过60岁就无误工费这一说法?其实在农村60多仍然在打工、劳作。

其他 2014-11-14 11: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根据你的描述对方不一定构成肇事逃逸; 2.一般程序交警部门应当在10日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是简易程序根据实践经验需要事发双方到场签字; 3.如果认为交警不作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事故认定书下来后3日来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部门提起复议 5.60周岁的人只要有误工损失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6.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 您好,可以要求交管部门出具认定书。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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