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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发生交通事故,在人行道上被撞,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和交警全部到现场。交警“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100%责任。肇事当天去交通队解决的时候,肇事司机说自己买的全险(平安保险),不肯支付一分钱,全部由我们自己垫付后,他再去保险公司报。当时交警什么也没问,就让他提车走了。 治疗结束后,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共计3000元(按照平安保险要求,票据、手续、诊断、误工证明、医疗证明等都提供齐全),再次去交通队调解时,肇事司机还是不肯拿一分钱,说要保险公司给他了以后再说,未能达成和解。 请问:1、肇事司机参加了保险,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而全部赔偿责任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吗?2、如果不能达成和解,我是否应该到法院起诉,还是只能等他找保险公司慢慢报?3、因为我总共的要求赔偿金额才3000元,请律师最少要2000,诉讼费要2000,这些如果我胜诉了,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承担?4、应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让肇事司机承担合理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其他 2010-06-21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赔偿费用在较强险范围之内,你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由于赔偿金额较小,建议直接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 肇事司机和车主基本不需要出钱赔偿 都是保险公司出钱理赔 建议你通过诉讼 因为走理赔的话 会赔付非常低 标的小的话,可以与律师协商少收点。 诉讼费没那么多,并且最后由被告承担。
  • 肇事司机和车主基本不需要出钱赔偿 都是保险公司出钱理赔 建议你通过诉讼 因为走理赔的话 会赔付非常低 标的小的话,可以与律师协商少收点。 诉讼费没那么多,并且最后由被告承担。 如需律师帮助 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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