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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煤矿基层管理人员,05年参加工作,13年续签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长合工,今年第9年,我想解除合同,但也想得到企业的全额经济补偿金,我有哪些条件

其他 2014-11-18 10: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否则你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可以提前向厂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 主动辞职无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劳动者没有法定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 协商解除,否则劳动者没有法定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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