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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提出裁掉一个部门,总共十一人,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工作十四年,已签无固定期合同,还没到期,这种情况应得到多少赔偿?按什么标准,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是不是违法解除合同,我能申请二倍赔偿金吗,补偿金还能申请吗?目前公司说按照一点五倍给补偿,即一年给一个半月工资,这样合适吗期待回复,谢谢

其他 2014-11-18 15: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的工作时间,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你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投诉。
  • 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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