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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我是一名班主任。某天晚读的时候,某男生对某女生进行骚扰(摸她的胸部),我叫他出去教育了一下。不久,他再一次性骚扰她,我又一次叫他到教室门外教育他,可是他不听我的教育,还竟然动手打我,我的耳朵都被打得红红的。我便叫他到办公室。在办公室里,我想打电话通知他家长回来共同教育他,可是他从来不肯告诉我他家长电话,我只记得他姑曾经有一次打电话过来,便给他姑打电话,可是他姑说她不是家长,她就不过来啦。既然教育他不听,又无法通知他家长,而且他态度依然很嚣张,我想掌他嘴一下或许会让他不敢继续骚扰女生,我便用掌他嘴,可是他头躲开了一下,就打到了耳朵。经过医院检查,耳膜穿孔,但是照CT,脑部没有问题。这两个月以来,耳膜基本上都好啦!问题是他又说头晕,但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前,他在小学的时候就是因为多事被人家用钢管狠狠打了头一下,去医治几年都没有好,后来一直头晕,这很多学生都知道,而且事发当晚,该男生也自己对学校主任承认他以前经常头晕的。 律师,对于这件事,请您们给我分析一下责任应该是谁负责?赔偿是要我一个人负责,还是学校与家长也要负责?具体是各方应该负责多少呀?

教育 2010-06-18 14: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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