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最近家里在为一件事情发愁,我很想向各位律师咨询一下,事情过程如下:爸爸带三四个工人(爷爷是木匠也去了)去连云港客户家里做装修,爷爷另外还叫了一个工人一起去的,做了10天的样子,工资日结,180一天。但是那个工人不小心把脚弄伤了,这之前他的工资是客户付给我爸然后我爸给爷爷,爷爷再给他,180全额付给他。医院治疗费用来回总共接近3000元,都是我爸掏钱垫上,现在那人脚伤好了差不多,我爸把他送回家给了200元算是慰问,但是其家属前两天来索要误工费4000元,我爸有点不能接受也不太理解,我想代他问问我爸和那人是否属于雇佣关系,是否属于工伤,因为是短期的装修,爸爸也没有给那人上保险,这是否可取,我们该怎么做,是否要做工伤认定,是否要掏误工费,误工费索要数目是否合理,是否需要给其他赔偿,谁是主要责任人,恳请各位帮帮我分析一下

其他 2014-11-24 11: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