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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个单元的防盗门被某一个业主酒后用榔头砸坏了,物业定理公司是知道该责任人是谁的,但物业管理公司不去找那个责任人而是要求全单元的每一户业主都平均出钱来维修防盗门,而几乎全单元的业主都不同意,都认为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找直接责任人负责,但长达10个月物业管理公司仍然坚持大家不平均出钱就不进行维修,这就引起了这个单元的绝大部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而物业管理公司则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就对部分没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进行了断电,(断电的手段是直接派人把入电表的电线拔下来)而且理直气壮地告诉业主不交清物业管理费就是要这样干。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对吗?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因单元防盗门坏了,物业管理公司不维修而就拒交物业管理费对不对?请指教。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0-06-19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拒交物业管理费不对。
  • 知道谁损坏了门锁,你们可在物管的协调下直接要求肇事者更换修复,也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处理。物管的做法欠妥,你们不交物管费也不对。你们也可以起诉物管。建议协商处理为好。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拒交物业管理费不对。具体建议与本地律师当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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