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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枣阳的,前夫是江苏海门的,我们06年结婚,07年生一女,他长期北京打工,我在他家没人帮我带孩子,我就回湖北娘家住着,我妈妈帮我带。可能长期分居,还有他妈妈重男轻女,老是给他打电话无中生有的说我的不是。没法2011年3月他来到枣阳,我们协议离婚。因我好多方面没考虑也不懂法就草率签了协议,当时他知道我长期带孩子,舍不得孩子,就麻痹我说孩子给谁谁承担所有费用,我就同意了,他就写进了协议让我签字。后来由于我收入不好,孩子也大了消费高了,2012年4月我妈妈带着孩子去江苏他家讨要生活教育费,他妈妈怎么都不给。而且他也再婚,生有一儿子,看着都有好几个月了,具体多大,他们也没告诉我妈妈,我们才离婚一年,我怀疑他有跟我婚内出轨,当然得知道他现生儿子具体情况。此事我们也没再追究。2012年底我就再婚了,直到2013年9月小孩要上一年级了,我现夫要求给孩子改姓,不管跟他姓还是我姓,再者出于对孩子的考虑,怕她在以后学习生活中诸多的不便,还有被同学嘲笑。我妈妈帮我联系上前夫,说要么他承担孩子费用,要么改姓。他就同意了给我们邮寄改姓手续。谁知我们等好久也没邮寄,打电话也不接了。这事我一直耿耿于怀,由于路途遥远,我也不知道怎么操作来起诉他,孩子也是他的孩子,不知道能不能让他承担孩子的教育抚养费,我已经承担了好几年了。离婚协议能作为他拒付的依据吗?我要起诉是在湖北还是江苏?

离婚 2014-11-23 16: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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