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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步行被车撞倒身亡,主次责。如对方车辆买了强交险又买了商业险,赔偿时只按强交险赔偿给我死者方,是否合理?商业险是否也应该赔偿给我死者方?如是怎样索偿。

其他 2008-10-24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的理解有误.司机并不可能从你母亲的不幸中获的你所说的十多万保险金.保险公司只按实际支付给家属的钱赔偿. 但你可通过起诉的方式获得精神抚慰金约50000元左右.还要考虑是否遗漏了其它应赔项目.
  • 商业险与你方无关,坦率的说,这个赔偿数额基本是公平的了,因为毕竟是调解解决的。
  • 可以将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要求承担强制险赔偿责任,其余部分按照责任分担.
  • 应当算出你母亲死亡应当获得多少的赔偿。首先由交强险来进行赔付,交强险赔偿完后,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商业险于你方无关。解决方法诉讼或者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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