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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单位上班3个多月了,没签订劳动合同,口头协议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500,第二个月2800,试用期满后只发了2000的工资,找老板谈,喊我签了合同以后才把工资补发我。现在不想在这里上班了。能不能要求老板把工资补给我?还有第二个月就开始值夜班了,别人都有夜班费,他说我没有。可不可以让他把夜班费一起补发给我呢?试用期后找过他签合同的,他说有一个什么考核标准,后来就没有找我签合同了。都是第3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才说签了合同才能补齐工资。我们是每个月15号发的工资。

其他 2014-11-25 15: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鉴于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能处理,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 你好,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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