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05年在这个加工店上班至2009年9月30日,由于老板要把厂搬到成都去,就把我辞退了,又没签劳动合同不知现在还能否要回补偿?

其他 2010-06-21 07: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马上申请劳动仲裁吧,等厂真正搬了,就没办法了。
  • 08年以后公司没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自进入单位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经济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如有不明可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可要求经济赔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应当要赔偿给你,具体操作可电话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