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方起诉离婚,第一次调解了,如果第二次女方起诉,男方还可以转回男方所在地吗

离婚 2014-11-28 11: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追问】我在北京上班,但没有办暂住证,可以转北京来吗
  • 您好,提供您在北京居住已满1年的证据。
    【追问】我没有办暂住证,房东可以证据吗
  • 你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追问】现在是她家和我家我都居住,而且她家是独生女,我住的比较多,不过我常年在北京居住了,可以转吗
  •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追问】当时结婚的时候,我媳妇怀孕坐车不方便,在她家办的结婚证
    【回答】去他家办理离婚
  • 你好,女方起诉离婚的话,在你的住所地起诉,就是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追问】结婚以后我在外打工,回两地住的都少,我可以转我家吗
    【回答】你好,如果你在外打工没有暂住证等可以去你的老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