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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买房子签的购房认定书,约定面积186,交了首付款,现在开始签合同,开发商说实测面积193,请问签合同应当以哪个面积为准,或者可以拒签合同吗?谢谢

离婚 2018-06-22 15: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要看当时是否约定差额处理规定,如果没有可以依法在百分之三内付款
  • 应当以实际面积为准
  • 可以拒签合同
    【追问】要是签合同的话以哪个面积为准呢?拒签的话有啥法律依据吗 谢谢律师
  • 正常的顺序是先签合同,后付首付。但是如果开发商非要求先付首付,而您又不愿意放弃购房的话,那就只有去建委大厅咨询清楚开发商的资质等有关内容,如果安全可靠,也可以先付款。
  • 归纳问题解答如下: 1、买卖合同关于逾期付款和逾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的约定是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重大误解和显失公正的合同条款是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和变更的。在本案当中,你可以选择以显失公正为由主张撤销或变更该条款,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实现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是能够得到支持的。赔偿损失原则上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能够预见到的实际损失是交付的购房款在返还之前的利息。
  • 约定百分之三才算合法的
  • 结合房屋手续和实际情况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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