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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想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健身,于08年9月在广电中心店办一张健身卡,当时店没有开业,我们担心装修气味影响身体健康问题,所以多次询问是否可以不约定开卡时间,何时去何时开卡,销售员向我们承诺开卡时间由我们自定,于是我们交钱签了协议。 10月初,销售员给我们打电话说开始试营业,邀请我们参加开业活动。11月中旬,销售员给我们打电话,告诉我们卡在10月初已开,叫我们去锻炼。我们十分纳闷,便去询问,销售员拿出协议,上面用很不清楚的字迹写着一个月后开卡。我们才会想起,签协议那天我们阅读了协议签字后,销售员将协议拿到柜台下写字,我们以为是签字,拿到协议没有看便离开。看到协议,我们才知道被欺诈。 后来我们多次到店协调,工作人员态度极差,不给找领导,不给解决,告诉我们愿意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我们看他们这样的态度,这样的服务质量,不愿意再去健身,要求退款,可始终得不到解决。09年底,工作人员打电话让我们补交200元给我们重新开卡,说有一批因此类问题没有去健身的顾客都是这样的政策。他们这样的行为真是太恶劣了。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6-21 22: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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