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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担了小贷公司法人代表及董事长,现又要我担任总经理,但是公司经营状况我一概不知,只不过公司老板给我写了一个承诺,一切经营后果我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我现在可以接受总经理一职吗?

其他 2014-12-01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愿意,可以接受,如果你不愿意,不接受就行了。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您好,在对外的信息中,您就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在对外产生债务时,您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公司老板给您写的承诺,只能在公司老板与您之间产生效力,您不能持该承诺对外做任何抗辩,因此风险很大。
    【追问】今天他们又找我谈话了,说的小贷公司只要把握三条红线就可以了,一是:不高利贷;二是:不暴力催收;三是:不民间融资,贷出去都是股东的钱,这样操作就没什么风险了,我提议:如果让我真正参与经营才可,请律师帮我看看,如果控制做到不越过上述三条红线是不是就真的可以了?第二,我参与经营又如何?公司目前给了我一点补跌的
  • 建议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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