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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人,于2012年9月6号帮单位购买香烟,被泰州泰兴市烟草公司稽查十多个人强行从高新区带到泰兴市烟草稽查局,非法关押5天4夜,他们当时说了:烟草公司有的是钱,想咋整你就咋整你.于9月10号晚10点多放我回家.后来泰州治安支队于10月23号晚上10点把我从家里带到治安支队审讯,第二天就把我刑拘送泰州市看守所,刑拘37天因没有证据我非法经营于11月30号让我取保候审,交纳1万取保金.2013年11月29号泰州市治安支队通知我解保同时带我去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办了取保候审,现在过了检察院的取保候审期限了,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4-12-02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可以请律师到检察院了解具体案情,看是否无罪或应免于刑事处罚。
  • 可以聘请律师向检察院了解案件,看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 你好,咨询主管单位。
  • 你好,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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