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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在2014年10月18日早上9点左右在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红胜街公安大院门口不幸被东壕涌整治工程工地测量时在大院门口遗留下来的约一寸铁钉拌倒,造成左侧股骨颈骨折。请问我们应如何申诉取得合理赔偿?谢谢!

其他 2014-12-04 19: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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