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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10月12日在东莞市**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OBA微信广告机,费用是10700元,购买至今已多次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总部深圳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都分别多次派工作人员过来进行维修工作,但至今还是不能正常使用。求贵司派工作人员把新机带过来,重新安装测试后能正常使用后,方能把有问题的OBA机拿走。并要求对方如果再换的机子还是不能用就退款处理。结果对方一直要求我把产品寄回总公司他们再寄一台新机器过来,但我怕在邮寄中会出现其他意外,到时会以是我的责任为由不换或不退款,所以坚持要求对方带机过来安装,结果对方就一直不愿处理此事,一拖再拖至今还没解决问题,我想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才能为自己利益维权?能教一下我怎么走法律程序吗?

其他 2014-12-03 18: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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