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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月18日。在车间工作时碰伤右脚跟肌腱。当时没在意,当时厂子也没有让上医院。第二天感觉动不了了,自己去医院检查。诊断为肌腱未完全断裂,需要做手术,我通知了厂里。厂里来人交了住院押金。因为厂里没上工伤保险,所以我考虑到厂里拿钱,手完术8天就回家养着了,厂里给了3000元调养费。当时说是工资照发。现在只发了8月份的工资。昨天我去要工资,说只能发到10月15日就了结了。原因是再给我3000元调养费时,我们签订了一份协议。;;;在调养期间在康复期内工资正常发放,康复期为6至7周。。。。。可现在生活能自理,劳动能力没有麻烦律师了。

其他 2014-12-04 12: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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