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11月14号向公司提交了医院的病历单和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还有电子版的员工请假条(请的是一个月的假)。可是今天人事部居然对我说,不算数的,只能算事假,不算病假。要医生开具的病假单上面标注确切的休息时间才可以生效。我当时就傻眼了,难道我就这样被公司摆布吗?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6-08-05 0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开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