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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借出款后就消失,现已形成不良贷款,如果债务人还是联系不上,担保人要如何维权

其他 2019-05-23 04: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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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就关于保证人向债务人追偿权的时效起始时间作了如下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保证人的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适用《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时效的,即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届满。
  •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通常情况下,债务人如果在办理贷款时,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证,会要求债务人找人记性贷款担保。
  •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你好,如果是连带担保,要看债务人的还款期限是什么时候,建议你找到贷款协议书后到我所来详细咨询!
  • 需要担保人偿还,之后找债务人追偿
  • 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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