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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原本是夫妻两个人北京购房,均之前无房产,因为我老公征信不过关,所以我想以我个人购房。但开发商说之前把我们两个人的材料在建委系统中审核了,所以再次以我个人审核,一填我的名字,自动弹出我老公的名字。因为我们户口还没有改成已婚状态,所以办理贷款也行,因为征信不体现婚姻状态。但办理产权时肯定出问题,所以建议我们办一个离婚,等放贷后再复婚。但要加我老公的名字,就只能等到贷款交清。是这样的吗?必须要离婚吗?谢谢

其他 2015-12-23 08:00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假离婚是有风险的。但若必须走这条渠道,且你们之间的感情足够坚定的话,建议签订好财产分割协议。详情可致电。
  • 您最好到 银行 咨询一下,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小心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
    【追问】银行帮我们办贷款的客户经理说,如果我们不离婚,即使以我个人做购房审核,个人贷款,银行也会查我老公的征信,但我户口还没有改成已婚,所以银行应该不知道我已经结婚,必须要离婚吗?谢谢
  • 需要查另一个人的,但是不要办假离婚,小心弄假成真
    【追问】如果离婚,肯定是到民政部门真离婚的,银行据说还要交离婚协议书。。太痛苦了。必须要离婚吗?谢谢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 房产应属男方婚前财产,因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可视为赠与部分份额。离婚时,房产属男方,女方占有很少的份额,具体份额结合结婚年限、贡献大小由法院酌定。关于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且就财产问题能达成一致,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双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不能达成一致,需通过诉讼即打官司解决。
  •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最好到银行咨询一下
  • 谨慎处理为好
  • 你好,咨询银行主管部门
  • 你好,建议谨慎为好
  • 你好,谨慎为好。
  • 你好,可能会。
  • 你好,建议谨慎。
  • 你好,建议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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