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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一外企公司上班3年多,今年3月份续签合同时,外服公司换了一家,我刚上班有一年多没我交保险,我现在没上班了,能不能找他们补交,是不是要找第一家外服公司?还欠我4月份工资,我要找哪个外服公司,我还没写辞职信,他们已经把我保险转到流动窗口,我能不能要求金济补偿?找谁?谢谢

其他 2010-06-26 22: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由于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的限制,外资公司在国内没有直接的用工权,一般被要求中国劳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所以才有您说的这些麻烦。现在开始简单解答您的问题: 1、用人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支付保险费,因此你的劳动关系在第一家劳务公司期间由第一家公司补缴;在第二家公司期间由第二家公司补缴。当然,可能第一家公司与第二家公司交接时并未和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方面的手续,如果这样,你可以要求两家外服公司连带承担补缴保险费的责任; 2、同样道理,4月份你的劳动关系在哪儿,劳动关系在哪儿就由哪家公司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如果工资是因为外资企业拖欠导致你未领取工资,你还可以要求外资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支付工资,会赔偿金) 3、将保险转到流动窗口,我不大明白意思。我姑且理解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使劳动合同客观上无法履行,那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支付赔偿金; 4、当然,用人单位未缴保险、拖欠工资均是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你可以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5、上述权益通过协商解决无效的情况下,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对你反映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你进行一个简短的答复: 1.你所反映的保险问题,应该是社保问题,那么如果原单位拖欠的,你应该去找原单位,让其为你补交社保费用。 2.关于拖欠工资问题,如果是现在的外服公司拖欠的,那么,你应该找现在的外服公司讨要你的工资。 3.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如果是单位提出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你又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单位应当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解除合同,除非单位有劳动法中规定的几种情况,否则,你不能向单位讨要经济补偿金。
  •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从以下方面对你进行一个简短答复: 1.你所反映的保险问题,应该是社保,那么你以前的公司对你所拖欠的社保问题,你应该找原单位帮你补交。 2.工资问题,如果是现在的外服公司拖欠的,你应当找现在的外服公司索要。 3.另外你所提到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单位主动找你解除合同,而且你也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就应当给你计算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你提出来解除合同的话,那么,除非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否则,你将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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