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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系社会闲散员,2012年7月初中毕业后无工作,经常在武汉市街头闲晃。2013年5月初,因父母不再给其生活费故滋抢劫他人财物念头。2013年5月10日夜,刘*在街上趁女子张*不注意将其所挎LV提包夺走。张*男友李*当场追赶。刘*逃跑过程中顺手捡起路一块砖头狠狠地掷向李*。李*左腿膝盖被砸中。但李*继续追赶,过马路时被一正常行驶的出租车撞成重伤。刘*逃跑,第二日张玲报案。被告人刘*在销赃之后获得民币15000元但很快挥霍殆尽。2014年10月初在街边闲晃时听人谈起赵*家有钱,遂又起犯意。经过谋划准备2014年10月20日晚,刘*趁赵*出门之际入室盗窃,偷走赵*家现金800元整,走时发现赵*书桌上有一漂亮茶壶,准备拿回家自己用。为了便于携带茶壶出小区,随手拿起一个纱巾包裹茶壶,并在出门之后将纱巾丢弃。后纱巾被该小区一清洁人员捡走。后赵*报案刘*被抓获后,在其家中发现该茶壶。经鉴定,该茶壶为大清乾隆年紫砂茶壶,市场价为10万元;纱巾为爱马仕真丝丝巾,价值5000元。

刑事辩护 2014-12-09 23: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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