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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挂靠一个总公司,总公司具备企业法人的一切要求。我想用它的牌子,出去承接项目,为什么我看到好多跟我情况相同的公司都都成立的总公司的深圳分公司,假如不成立分公司的话会有哪些不便吗?我觉得好多事情还是需要以总公司的印章、手续啊,为什么大家都成立了分公司,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

公司成立 2014-12-13 20:4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成立分公司的好处就是有些时候如果对方不要求用总公司印章的时候,能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接工程,手续相对简单点。还有就是成立了分公司的话,接一些本地的工程会更便利一点。
  • 您好,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 由总公司承担。。。。。
  • 由总公司承担。、、、
  • 可挂靠,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 可以挂靠,但是一些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追问】我知道只有企业法人的总公司才能承担责任,但是看过大多数公司都成立了分公司,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多多此一举!反正都是总院说了算!分公司领导只是一个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我想问大家为什么多此一举?肯定有原因的。。。大家都这么做!
  • 挂靠也可以,成立分公司很麻烦。
    【追问】我知道只有企业法人的总公司才能承担责任,但是看过大多数公司都成立了分公司,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多多此一举!反正都是总院说了算!分公司领导只是一个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我想问大家为什么多此一举?肯定有原因的。。。大家都这么做!
  • 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追问】我知道只有企业法人的总公司才能承担责任,但是看过大多数公司都成立了分公司,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多多此一举!反正都是总院说了算!分公司领导只是一个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我想问大家为什么多此一举?肯定有原因的。。。大家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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