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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就业于一家外资企业因为效益不好公司决定裁员,我在这家单位工作了三年,现在基本工资是1100合同09年九月到期。我现在被裁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合适,违约的地方在哪如何与公司谈判维护自己的利益。附(这不光是我一个人的事也是我们很多同事都热切盼望的答案)如能解答我带大伙谢了·!

其他 2008-10-25 07: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以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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