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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在现在公司工作了7年多了,入职时间是07年10月,然后从08年01月开始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总的合同签订了2次,一次是2008.01.01-2008.12.31签订一年,第二次是2009.01-2014.12.31签订,但是目前有公司要把我调离外地,不在厦门,但是我个人不同意,因为家里有小孩子需要带,所以没有办法在外地工作,那公司可以私自调动我的岗位吗?公司需要补给我赔偿金吗?那我现在合同期也快要到了,那公司如果不给我续签订合同的话可以吗?可否需要付赔偿金????然后我合同上面当时签订的时候地址A,后面因为公司原因换了好多次办公地方,这样子我的合同会有影响吗?但是办公地方都是在同个市但不同区的

其他 2014-12-12 20: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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