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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了!我(男方)想离婚!现有财产一项分割不明确,想请教各位大律师:女方在婚前有一买卖(精品屋),是【租赁】商场形式的。婚后商场对其(精品屋)进行买断!年限为50年。女方父母拿了一部分钱,我父母拿了一部分钱,我们夫妻也出资了一部分!此买卖(精品屋)婚前婚后都是我妻子的名字!我想问的是:如离婚,我能对此买卖(精品屋)进行财产分割吗?如能,我能得到多少呢?在此我先感谢各位大律师百忙之中为我解答!谢谢了。。。

离婚 2010-07-01 1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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