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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有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建设用地,但没有任何建筑。请问承包和租赁的区别\r\n哪个对乙方有利?\r\n如遇被国家征用,承包和租赁哪种更有利于乙方?\r\n请针对此问题给予白话解释。谢谢!

其他 2014-12-15 11: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都有风险,您自己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 都有风险,您自己决定
  • 您好,个人还是建议协商解决
  • 都有风险,您自己决定。。。。。。。
  • 这是有风险的,谨慎
  • 你好,协商解决为好。
  • 你好,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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