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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小杨,我在一家钢材公司上班,自2012年10月17日到现在有2年多的时间了,公司每年都签一次合同(都是元月1日到12月31日),同时也买了社保。但昨天公司宣布这个月底公司不干了,解散所有工人,请问公司应该补偿我们的工资吗?如有又该怎样补偿?

其他 2014-12-16 16: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对于此情况,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追问】我们以前工资都是3000元保底,按计件算,超过保底3000元,就按超过的算。但我发现在每次签工资时工资表格上是以1500元底薪+300元生活费+剩下的计件工资[比如这个月计件工资是5000元,那么工资表上就是1500元保底十300元生活费十3200元一社保金一个人所得税],请问到时补偿是按1500元来,还是以3000元来补偿呢?
  • 你好,可要求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你好: 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一年一个月工资算,已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按半年算。
  • 对于此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一般工作每满一年,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一年,但在半年以上的,需支付1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半年的,需支付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追问】每个月工资是按计件算,3000元保底,但每次工资表上是以1500元底薪十300元生活费+(计件工资一1500元)一社保一个人所得税。那么请问当时补偿是按1500元来,还是按3000元来补偿?谢谢
    【回答】应当按3000元计算,但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
  • 可要求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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