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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家小店签订了1年半的劳动合同,合同写明如果期间没有做满一年半,自离的话。需要赔付违约金1500元。已经在这里做了1个月多一点。现在因为有事要辞职,但甲方要求赔付1500元违约金。我可以自离不要工资离开,这要要负法律责任吗?

工商事务 2019-07-11 17: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约定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钱
    【追问】非常感谢邓律师!这个店是美甲店,但是在合同有写明白这个条款,我已签名并按了手指摸!这样也属于无效条款吗?
  • 没签劳动合同离开了公司,现在不能拿到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可以主张有关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
    这5种情况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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