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情况是这样,2011年8月来这家公司上班,也不算公司吧,做代购的,就是外国的客户下单,我们在淘宝上负责采购,收到货核对下,然后再发到外国去。他的货是找的第三方先发到黑龙江绥芬河,然后再发到国外去的。像这种情况的话,如果不是公司,是个人的话,就没有任何补偿了吗?平时上班早上9点,晚上9点下班。星期六也上班的。未交社保和保险,也没签合同,工资3300,之前的老员工都走了,都是工作原因,吵架最后不开心的走了。在这做得很不开心,太累了,还经常加班。所以想问下,如果不做了,我一共可以拿到多少补偿?还是没有任何补偿呀。

其他 2015-11-30 23: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