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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些原因,老板要我打辞职报告走人,我不写,算是被开除的吧,我要求付清我的工资,他没给,而且公司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从7月28日开始工作到12月17日,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得到赔偿,我看网上有说从第二个月到12月双倍工资赔偿的。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其他 2014-12-19 18: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签合同可以要去支付双倍工资
    【追问】不给我怎么办,他连工资没给我结清,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
  • 按照你所讲的情况,用人单位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经济赔偿金、双倍工资等等,如需要请电话给我,仔细解答;
    【追问】今天在qq上我跟他说劳动法,他不承认把我开除,说我自己走的,还说了威胁性的话语,你和你的家人是否还想在宁波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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