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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宝宝因咳嗽去医院看病,不发烧,医生让挂水,开的炎琥宁,头孢,先挂的炎琥宁,从开始挂宝宝哭闹不止,后呕吐,间隔性抽搐,到挂第二瓶头孢时做皮试,宝宝开始高烧,挂水期间多次找医生,医生说不要紧,挂完就好了,挂完回家大概半个小时,宝宝抽搐不停,返回医院,休克昏厥,经抢救,苏醒。又返回家,晚上睡觉发现皮试处乌青,全身长满暗紫色红点,晚上又返回医院,医生还是说不要紧,宝宝老是哭闹,第二天又多次返回医院,医生还是说不要紧,身上的红点是火惊引起的。次日带宝宝去县城医院做检查,血小板30,转入市医院,住院治疗半个月,花费2万多。现已经基本恢复。但是每个星期要复查,还要吃药治疗很长一段时间,吃的药对宝宝有很大的副作用。我想了解像这种情况医院有责任么?要求赔偿能赔偿多少,现医院不承认有责任,说孩子体质异常。医院无过错,只愿意给医药费,其他不赔偿。这合理么,我宝宝平时很健康,到医院却被治成大病,医院没有责任么?医院无过错么?医院在宝宝挂水后出现一系列不良反应后没有立即停药,而是继续输液,后出现明显症状后没有经过检查就判断宝宝没问题,而造成不良后果,延误最佳治疗时间,在市医院宝宝因病情严重下了3天的病危通知。给宝宝和家人身心带来了极大的打击和伤害,经济上也带来很大的损失。怎么样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其他 2014-12-18 20: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追问】什么主管部门?卫生局么
  • 你好!如果医院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及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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