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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4日9点28分我(骑车到消防有限公司上班途中,行至八路与柯坪路路口转弯处,新驾驶员司机突然大开左侧驾驶位车门,我被小汽车车门挂下车,当时臀部着地并躺在地上无法起身,后经我楼上邻居邓兰和另一路人将我搀扶上肇事司机车上送至医院。2014年10月24日12:59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中心门诊车祸致全身多处疼痛3小时,诊断:全身多处损伤。尾骨骨折。10月25日()提示印象:头颅CT平扫颅内未见明显异常;双侧骶髂关节未见明确异常;尾骨骨折。2014年3月20日在新疆祥云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阅显示:尾骨骨折,畸形。最后评定尾骨损伤残疾程度为十级。2014年9月15日后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残拾级。当时没住院没手术矫正,担心术后马尾神经受损导致大小便失禁,毕竟我还年轻才36岁。肇事司机崔建军对我本人态度非常恶劣!我要法院上诉肇事司机崔要求理赔我身体损伤,经济损失,对我造成的精神损失。养病3个月后我扶着楼梯连楼都下不了,下一层楼都很费力吃力,下楼无重心的感觉。这一年多刮风下雨下雪,我都尾骨疼痛厉害,!便意严重每一天都要解5次以上大便!我该准备那些资料!怎么打赢这场官司。

其他 2014-12-20 23: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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